
各省轄市旅游局,各有關特色旅游村:
根據(jù)《關于報送河南省“百村萬戶”旅游富民工程30個特色旅游村相關情況的通知》(豫旅〔2010〕346號),按照各省轄市旅游局上報的特色旅游村有關情況,在客觀分析30個特色旅游村投資情況的基礎上,現(xiàn)就河南省“百村萬戶”旅游富民工程30個特色旅游村資金獎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分配原則
以2010年各特色旅游村計劃投資總額和完成投資額為參照指標,進行分類獎補。原則上,對2010年完成投資額少于100萬元的特色村,不再予以獎補。
二、獎補方案
。ㄒ唬2010年已完成投資額在100萬元與500萬元之間的特色旅游村(含100萬元),按5萬元予以獎補。
。ǘ2010年已完成投資額在500萬元與1000萬元之間的特色旅游村(含500萬元),按7萬元予以獎補。
。ㄈ2010年已完成投資額在1000萬元與5000萬元之間的特色旅游村(含1000萬元),按10萬元予以獎補。
(四)2010年已完成投資額在5000萬元與1億元之間的特色旅游村,按20萬元予以獎補。
。ㄎ澹2010年已完成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特色旅游村,按30萬元予以獎補。
按照以上分配原則及獎補方案,確定30個特色旅游村的獎補金額(見附表)。
三、資金用途
項目資金重點用于補助特色旅游村的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項目,主要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(一)特色旅游村基礎設施項目:特色村周邊斷頭路通路工程,特色村游步道、橋涵和河道整治工程,特色村安全設施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及完善項目。
(二)公共服務設施項目:旅游廁所、停車場的建設和完善、城鎮(zhèn)通往特色旅游村的標識標牌、游客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項目。
此通知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