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《揚子晚報》報道,近日,一些南京游客報名參加了一個300元六天五夜港澳游,本以為是一場高端大氣上檔次的旅行,結果遭遇強制購物,甚至被關進小房間威脅,被迫購買金額少則數(shù)千多則數(shù)萬的質量存疑的商品。
其實,“不合理低價游”絕不是什么新鮮事了,低價攬客、強制購物,套路毫無懸念,只不過經常換包裝。
目前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,估計還是如同以往類似事件一樣,一方面依法處罰涉事旅行社,另一方面繼續(xù)苦口婆心地呼吁游客不要輕易聽信各種說辭,抵制“不合理低價游”。
有不少網(wǎng)友評論說這些游客活該,明知是“不合理低價游”還要出行,貪圖便宜。但是多數(shù)消費者還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缺乏判斷能力,再加上不法商家絞盡腦汁地包裝和忽悠,才上了鉤。比如這些南京游客報團前也有人懷疑費用為何如此便宜,卻被告知是為慶祝香港回歸20周年組織的特別活動,獲得了鐵路和航空部門的贊助,再加上微信群里好友互相推薦,難免放松了警惕。
長久以來,針對“不合理低價游”,有關部門的提醒、媒體的報道從未停止,從國家到地方的旅游監(jiān)管部門更是不斷開展整治行動,規(guī)范旅游企業(yè)經營行為。就拿我省來說,今年上半年深入開展整治“不合理低價游”的專項行動,已立案查處旅游企業(yè)4家,行政處罰旅行社15家,約談旅行社3家,立案受理旅游投訴案件255件,為游客挽回經濟損失23萬余元。
在有關部門對“不合理低價游”下手的同時,重要的還是游客們得上心——包裝再怎么華麗,說辭再怎么好聽,動腦子想想,300元連去香港的單程交通費都不夠,怎么可能有如此“物美價廉”的旅行產品?低于經營成本的旅游產品,最后只能羊毛出在羊身上,強制購物的事情不發(fā)生才怪。
還是那些提醒:購買旅游產品,一定要到有資質的旅行社,并與其簽訂正規(guī)旅游合同,明確約定產品內容、旅游行程、服務價格、服務范圍、食宿標準、旅游景點、購物點、時間安排、交通工具、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。對合同中模糊不清、表述不明的條款,在訂立合同前應詢問清楚并在補充約定中注明,不要輕信口頭承諾,對于明顯低于正常價格的旅游產品,在簽訂合同前需慎重。
對“不合理低價游”,有關部門要繼續(xù)下狠手,加大處罰力度,讓組織者再無膽量組織類似活動。而對于游客來說,還是要從自身做起,別再抱著“萬一是真的”這種僥幸心理,堅決抵制“不合理低價游”。
沒有了市場,“不合理低價游”還能存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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